受法院委托,定于 2016年6月6日10时在湖南省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依法按现状采取网络竞价方式公开拍卖下述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一村28栋115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35.22平方米)、102号住宅(建筑面积约129.36平方米)及芦淞区天禄大厦701号住宅(建筑面积约147.57平方米),以上三套房产整体拍卖,评估值/起拍价为167.67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标的自公告之日在现场展示。
竞买人应以转账方式(不接受现金)将竞买保证金在2016年6日3时16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到如下账户(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司法拍卖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账号:4300 1785 0610 5252 7637),且应在2016年6月3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湖南省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特别说明:请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场,如参加竞买应按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的规定交纳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参加拍卖会。
详询拍卖公司电话:13055166975 万先生 省高院监督电话: 82206302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85890377 工商监督电话: 89971678
省公拍中心地址及电话: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112号天心电子大厦6楼
电话:0731-84810918 15874266386 谭女士
详见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网站(www.hprac.net)。
湖南永达拍卖有限公司